一男子,27岁时强奸了62岁的一名妇女,受害人没有报案。
9年后,这名男子36岁,又再次强奸了这名已经71岁的妇女,受害人报案。
因为强奸时,屋里没有开灯,该男子用被子捂住受害人的脸,导致受害人不知道该男子是谁,案件侦查难度大。
后来,一次偶然的机会,办案民警通过血样提取锁定了嫌疑人,是受害人儿子的朋友。
这时距离第二次强奸已经过去了15年,被害人也已去世,案件终于告破。
该男子最终获刑四年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