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的时候,写过一篇作文。
作文题目大意是,一位世界知名的小提琴艺术家,在地铁站里表演了一个小时的小提琴,却没有一个人肯驻足听他表演,而他当天在金色大厅举办的音乐会却爆满一票难求,就此谈谈看法。
当时同学们的入题角度很多,有说老百姓不懂得欣赏艺术的,有说群众要善于发现身边的美的,还有说民众全都是盲目从众的。
后来试卷发下来,全班作文分数都巨低,都是二三十分上下。
老师讲作文的时候说,你们所有人,都跑题了。
入题角度大错特错。
跑到地铁站拉小提琴,凭什么路过的就一定要听?就凭你是世界知名的小提琴家吗?
你世界知名,跟我有什么关系?我要上班啊,我要接孩子放学啊,我要回家收衣服啊。
这道作文题正确的入题角度是:人要学会找到自己的舞台。
所有同学一开始都默认,地铁站很low,比金色大厅低一个档次,去地铁站的人都不懂得欣赏。
其实并不是这样。
这两个地方本来就不是同类型的场所,去这两个地方的人,本就是各取所需。
去地铁站奔生活,不代表不能去金色大厅,去金色大厅,也不代表身份突然之间就高贵起来了。
有些表演,是只有在金色大厅才能展现的;同样也有些事,是只能在地铁站做的。
如果大家跑去地铁站的目的,就是为了听音乐会,那干脆别修金色大厅啦。
大家都在地铁站开音乐会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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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手写的回答,没想到大家都很热情,本意只是回答这个问题,但好像大家关注点都在老师讲的对不对上。
因为回答是随手写的,没写的太细,下面补充几个信息点,供大家参考。
1.这件事是确有其事,地铁站小提琴实验,时间是2005年,主导者是华盛顿邮报资深记者Gene Weingarten,他邀请世界级小提琴演奏者约书亚·贝尔,和他一起进行了这场实验。
2.在实验的两天前,约书亚·贝尔刚刚在波士顿国立音乐大厅进行过表演,表演票价是100美刀,现场座无虚席。(不是金色大厅,我回答里写金色大厅,只是因为我懒惰)
3.实验时间是在工作日的早晨上班早高峰期。实验地点是在华盛顿朗方广场地铁站的通道,这个站点位于华府西南部,附近有很多MG联(申鹤不让说的)邦机构,进出多为(申鹤不让说的)人士。实验时长是45分钟。
4.在这45分钟里,整个地铁站从贝尔身旁路过了1097人,一共有7个人停下来听了超过1分钟,有27个人往他帽子里给钱了,但是给完钱就走,最终这45分钟的街头演出,贝尔的总收入是32美元17美分。
以上,就是这场实验的全部详细信息。
记者Gene Weingarten的想法,其实和大家一样,他做这个实验,就是想证明,人们不愿意停下来欣赏身边的美好。他后来就此写了一篇新闻《早餐前的珍珠》,也因此获得普利策奖。
我这里无意探讨这路过地铁站的1000多个人是不是都没有审美能力,以至于错过了白嫖这场价值100美元演出的机会,也无意去讨论45分钟的演奏就能获得32美元收入是多是少(按当年汇率换算合243元,远远超过当年我国平均时薪),我无意去深究,如果贝尔不在上班早高峰这个糟糕的时间去演奏,是不是会有更多收入,更无意去探讨老师说的跑题是否妥当。
故事只是故事,真相永远只有一部分,能从中看到什么,取决于每个人自己的智慧,我觉得再解释,就不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