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,4月30号(为什么记这么清楚,后面有交代),大二,学校在南艺隔壁
当时喜欢南艺的一个女生,明着追求,添狗的那种
有一天晚上,临近12点,突然打电话给我,说在1912某酒吧喝多了,身边有不认识的男人,她害怕,让我过来接她,我当时就说了等我,我马上来
然后用此生最快的速度穿起了衣服,跳下床,直奔一楼
到了一楼才发现,宿舍门被锁,不让出去,也不敢吵醒舍管阿姨
无奈,返回二楼,从楼梯间翻到宿舍楼大门的招牌直接跳下去
直奔学校大门口,打车,到1912,整个过程没有一丝拖泥带水,应该是把时效性发挥到了极致
直到见到了她,她看见我就直接抱住了我,在场还有她一个姐妹,还有两个陌生的男人
陌生的男人见我来也就走了,然后我就和她抱了一会,送她和她姐妹去了南艺后门的格林豪泰
开了两间房,给她俩一人一间,花了我500块
理所当然的,我和她一间,她姐妹一间
那一晚,我靠着床边,坐在地上、手臂给她枕着,就这么一整晚,我没有上过床
她醒了后,还问我累不累,怎么不上去,我说怕你难受,这样枕着舒服
以上就是这段我认为比较疯狂的事,以至于后来成家都没有这么疯狂过了
再回到开头,为什么记得是4月30日
因为第二天下午,她回学校洗漱,然后一起吃了午饭,再带她去火车站,她放假回老家
而我,再送完她回到学校后,也过了此生最惨的一个五一假期
钱花完了(500块开房+打车费,请吃饭费等等,当时一个月生活费不过800块)
重感冒,宿舍躺了3天
好吧,疯狂是要付出代价的
最后呢,和这个女生也没有正式的在一起,之后的交往,更加信任我,把我当哥们了?毕竟我的手臂给她枕了一晚上,我都没有碰她